《交通》汽燃費擬改名「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電動車2030年起也要繳
時報新聞 2025/05/12 13:22

【時報-台北電】國內電動車輛越來越多,過去8年從近20萬輛成長到88萬餘輛,交通部曾說最快2030年對電動車比照油車開徵汽燃費,不過現行的規定文字為「汽車燃料使用費」,但電動車不使用燃料,立委建議改為「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交通部今表示支持,代表為未來收費鋪路。
據統計,2018年底,國內登記的電動車輛為19萬6996輛,至2025年3月底,已達88萬4083輛。電動車越來越多,將衝擊道路養護的經費來源。
汽燃費的本質接近道路使用費,用於道路養護,但車主繳交同樣的規費,每人使用道路的多寡不同,因而產生公平性問題。交通部評估汽燃費改革多年,除現行隨車徵收外,也考慮過隨油或和里程徵收。
不過,隨油徵收將影響到用油不用路的農機具,且未來也收不到電動車的費用;若按里程徵收,雖能反映較真實的車輛使用狀況,但要面對查核的難題,3種方案各有優劣。
立委林俊憲提案修正《公路法》,考量新能源車輛發展趨勢,未來均應徵收「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並新增非使用燃料車輛之費率。
交通部則表示支持,並已請運輸研究所通盤檢討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之徵收規範(含徵收對象、方式、期間、規定費率及增列電動汽機車收費標準)及配套措施。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隨車徵收較為簡單,強調cc數及車種,民眾較能接受,已請運研所通盤檢討徵收規範,預計2026年底出爐。(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祐誠)